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郧阳区人民医院综合能源合同管理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16 09:49:00 点击:

郧阳区人民医院综合能源合同管理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郧阳区人民医院综合能源合同管理服务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1. 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服务名称

综合能源服务

周期

第一个周期综合能源服务费最高限价

第二至第十个周期综合能源服务费

郧阳区人民医院综合能源合同管理服务项目

10个周期

(120个月)

500万元

较前一个周期环比增x3.38%

:

1. 投标人须对第一个综合能源服务周期综合能源服务费”(以元为单位)进行报价,并逐个列出第二到第十个综合能源服务周期的综合能源服务费”(以元为单位)。投标人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采购人拟定的第一个周期“综合能源服务费”最高限价,所列出的第二到第十个周期的“综合能源服务费”也不得高于对应服务周期的综合能源服务费”最高限价。注:十个服务周期的综合能源服务费”最高限价基于招标当月能源单价费用和边界条件,中标后如遇能源单价调整、边界调整等因素,由甲乙双方根据合同相关约定协商调整。

2. 投标报价应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电能能源供应及保障服务、综合能源管理和用能咨询服务、能源管理等平台系统部署、节能技改及技术优化、电力可靠性提升服务等一切费用,采购人除按综合能源服务费用支付外,将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注:如遇极端天气、地震灾害、外力破坏及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的采购货物(服务)设备及软件损坏,可依据实际情况经采购人和投标人双方协商后进行费用调整)。综合能源期满且采购人与投标人完成服务期内费用结算后,节能设备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

3. 平台部署及节能技改建设期为自开工日期起180日历天,建设期满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综合能源服务期限为10年(每12个月为一个服务周期,共120个月)。

4. 不满足或不接受上述条款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2. 服务内容需求清单

本项目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采购人委托投标人进行医院能源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或(和)节能改造。投标人需提供的服务内容清单(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项目

明细

1

能源供应

郧阳区人民医院郧阳区城关镇郧阳路15号主院区(包含1号楼-门诊部、2号楼-内科楼、3号楼-医技综合楼、4号楼-外科楼、6号楼-药械楼共6万㎡建筑面积)内的所有设备的电能供应

2

低碳医院建设

中央空调水泵变频改造及改造设备维保

高层电梯系统节能技改造及改造设备维保

开水机定时控制改造及改造设备维保

门诊大厅遮阳改造及改造设备维保

供水管网探测服务

能源管理系统建设(包含物联网点位)

3

数字医院建设

智慧运营管理平台建设

一站式中心建设(包含大屏等)

部署调试(含初次定制化需求)

平台培训辅导

流程引擎初始化

后勤管理服务评价体系搭建

4

用能咨询服务

提供专业人员10年期用能咨询服务,服务期间定期前往医院开展用能咨询服务,依托能源管理系统帮助医院掌握系统使用,优化设备运行策略,协助制定用能规范和用能考核落地,提升能源管理水平。

3. 能源供应与服务要求

(1) 空调集中供冷时间拟为5月25日至9月30日,历时128天。其它时间段,如遇气温高于26℃可适时开启空调系统供冷。供冷时,室内温度范围26±2℃。

(2) 空调集中供暖时间拟为11月20日至次年3月10日,历时111天。其它时间段,如遇气温低于15℃可适时开启空调系统供暖。供暖时,室内温度范围18±2℃。

(3) 服务要求:由于综合能源合同管理服务项目医院用能的特殊性,所有用能设备系统以及医院能源管理系统的主动管控权由采购人合理管控,投标人须在采购人认可的情况下对用能设备进行合理提醒并协助管控。

(4) 项目保障:协助采购人建立健全医院能源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体系,并协助采购人执行。

4. 项目建设范围及施工要求

4.1 建设范围

本项目建设范围包含:中央空调水泵变频改造、电梯能量回馈装置安装、开水机定时控制改造、门诊大厅遮阳改造、能源管理系统建设、精细化用能计量改造、智慧运营管理平台建设、一站式指挥中心建设、供水管网探测及用能咨询服务等内容。

4.2 施工要求

(1) 由投标人根据现场调研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技术或产品,技术或产品要求技术成熟、稳定可靠。改造应在不对医院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进行,而且不应影响原有系统的正常运行。

(2) 投标人应认真踏勘现场,了解熟悉工程位置地形、材料储存条件以及与相邻已建环境的关系,以取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合理安排组织施工。现场考察期间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3) 投标人应提出关于施工管理的措施及意见,包括安全、消防、治安保卫、场地清洁、绿化保护、现场管理等。特别应考虑施工期间安全问题,避免影响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中标人进场后,应加强管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4) 投标人投入的施工机械、材料、人员均应按采购人的内部管理规定进出,并自觉做好相应登记手续。

(5) 施工必要的水、电及材料堆场,由采购人协助解决。

(6) 投标人拟派的施工人员,其食宿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7) 改造建设投入资金由投标人全额承担。

4.3 工期要求

自采购人下达开工令之日起180日历日内完成全部优化改造建设(含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改造时不得影响医院空调、水电各系统的使用和正常医疗秩序。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郧阳区人民医院

2022年12月16日

 

 

    郧阳区人民医院 太和医疗集团郧阳分院
    病人咨询电话:0719—7100193(工作日上班时间)、18371919812(节假日及下班时间)  
    投诉电话:0719—7100181(工作日上班时间)、18371919812(节假日及下班时间)
    地址:十堰市郧阳区郧阳路15号 鄂ICP备15023509号-1 Copyright ©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归郧阳区人民医院 太和医疗集团郧阳分院所有